关于严明2021年清明节期间
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党总支、系部、处室: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倡导廉洁、文明、节俭的节日新风。现将2021年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发挥表率作用
全院各级领导干部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清明节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真抓真管,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同时自身要带头示范,以上率下。各党总支、系部、处室要通过有效途径,对清明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做好廉洁自律工作提出要求,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学院全体职工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规定,严格落实清明节期间值班制度,严格履行外出审批和报备规定。各党总支请将落实情况于4月6日下班前报监察室206(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cs5365802@163.com。
二、严明纪律要求,净化节日风气
清明节期间,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遵守
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做到“九个严禁”:严禁在城市和野外任何地点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便利借占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或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组织公款旅游或借学习、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学院纪委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纪律要求等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严格责任追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责任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严肃问责。
举报监督邮箱:jcs5365802@163.com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