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协助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三、负责对重大事项工作进行监督。
四、负责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提醒。
五、践行“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六、负责纪检监察制度建设。
七、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八、负责问题线索、谈话函询等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九、负责纪委谈话室、廉政档案室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廉政档案建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纪委、纪检监察处印章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三、负责纪检网站建设和更新。
十四、负责制定审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对学校、各部门财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有关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绩效评价、学院基建和大型修缮项目预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十六、负责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重大经济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十七、负责对有经济活动的单位(部门)进行审计。
十八、负责对学校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十九、负责审计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二十、完成上级部门、学校和其他工作统筹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